第96章 时光末01(1 / 1)

[用力爱过的人,不该计较。]

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买过礼物,以前和米舒和洛飞飞在一起时她们都是不过生日的,她们总说送礼物什么的矫情又俗,而我情商又比较低,她们说不用送我就真的不送了,而在我富家女的身份揭开来之前,那些节假日什么的也就是象征性的到某个烧烤摊上搓一顿,所以我几乎从来就没有为礼物什么的伤过脑筋,而张技的生日我都是选择性忘记,忘得多了最后真的真的再也记不起来,而他不伸手要,我

也就不会主动给,那倒不是因为我扣门,而是我觉得他什么都不缺,我也什么都拿不出手,寻思来寻思去,我真正送出去过的礼物估计就是曾经送个颜楠的那个围脖了,所以,在给顾思辰挑礼物这件事情上,我犯了难。

到底送什么,这真的是一个那问题。

送礼物也是一门学问,可惜只眼是涉及到学问的我真的是一窍不通,我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张技当初会说我是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人了,除了各门成绩不及格,我还是一个为人处事相当差的人。

漫无目的,我兜里揣着为数不多的毛爷爷在街上瞎转悠了好久,直到在穿过了三条街拐进了无数的精品店以后我还是我还是两手空空。

买不起奢侈品,便宜的我也不会挑,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百度,可百度来百度去我又犯了难。

打火机?太俗。

杯子?一辈子,额,我怕那寓意会让人误会。

皮带?钱包?统统不行!

顾思辰也属于那种什么都不缺的人,上次去他家的时候我就知道那家伙绝非小资那般简单,自带花园的小洋房、还有墙上挂着的那些大家画作,一点儿不像赝品,一进他家大门就会觉得那是超级有品位的人家,我猜想过他要不高干子弟就是所谓书香门第的名流,我很想打电话问问他到底想要什么,可又觉得那样太没有诚意了。

思来想去,我还是什么都没有给他买,不过在经过某家品牌女装的时候我的脚步突然停下了,顾思辰说他的生日叫了应佳儿,我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了一个人影。

如果应佳儿去的话,…,电光火石之间我的脑海里闪现了一个念头,一咬牙一跺脚,我脚下生风就往家里跑,后来想想我觉得当时的脑子肯定是抽了风,因为坐车怎么的也会比撒开丫子跑要快得多不是?

等我回家多揣了几张毛爷爷再跑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透了,昏黄的路灯开始亮了起来,路边也已经稀稀拉拉的支起了烧烤的架子。

做生意的,逛街的,约会的的,刚下班吃饱饭的,各行其事。

我手里提着刚买好的裙子在某一街角站了很久,说实话我很少甚至不让自己去想回忆里的那些人,因为一想我就会觉得难过,那种失去了的感觉,就像是小虫子,总是一不小心就啃得我骨头都觉得疼,可是经过这些熟悉的小时后,米舒那张脸就是不由自主的,没有任何预兆的清晰了起来。

曾几何时我们也曾将校服松松垮垮的往腰上一系,然后一屁股往那烧烤摊上一坐然后被那些辣椒辣的呼哧呼哧的吐舌头,灌冰镇的啤酒,猜着五花八门的拳,那时候的洛飞飞是典型的好孩子,她很少会翘了课和我们一起“鬼混”,我就直直的站在那里看着烧烤摊陆陆续续的坐了些人,里面有顶着啤酒肚的大叔,有挑染了各种毛发的青少年,也有一本正经穿着校服的好孩子,尽管那些身影和笑声并无太大的区别,可是,那里再也没有那些熟悉的面孔。

我觉得自己好矫情,一个看了无数武侠小说曾自认为自己豪气冲天的居然矫情得要命,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想感叹物是人非,可又不想放任自己去放大那些悲伤。

看,我就那么纠结的一个人呢。

我的纠结表现在心口不一,也表现在对人或是对事上,曾经我就得觉得自己特别的人格分裂,可是我真的是控制不了自己,似乎在面对不同人的时候,我也是不同的自己,我也从来不会知道那晚我就那么一纠结的功夫,所有的情节又都换了个方向发展。

当我本是站在回忆纠结外加悲春伤秋的时候,李国风一出现,我的人格又开始分裂了。

说到李国风,他就是前面我提到的那个网管小哥,我承认我眼拙,所以在李国风在烧烤摊旁忽然叫住我的时候我的眼珠差点掉到了地上。

有一句话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但我觉得用那一句话来形容李国风根本就不妥,改头换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原谅我真的想不到更为贴切的词去形容他的变化:

从曾经的小身板变成了高达威猛的男子,就连面部轮廓都坚硬了起来,曾经那张面瘫脸如今也全是笑意,如果不是他认出了我来,估计我同他擦肩数千字把皮都磨破了也未必认得出他来。

怎么,你就忘记哥哥我了?李国风好像刚从车里钻出来,我看见他将他钥匙往包里揣了揣,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好几眼脑子一抽风也就开始管住不住嘴。

成啊,穿的人模狗样的。我挑了挑眉看向李国风,一个人格分裂患者总是管不住自己,而且在我在他面前高冷不起来,就我当初在网吧混迹时的德行,可以一个星期不洗头洗澡,甚至可以像汉子一样脱了压抑便敲键盘边抠脚,额,当然我不知道那时候的季浩然要是知道他的cp是那样的一副德行,他估计就不会和我喜结连理了。

所以,在李国风面前我根本就不用装高冷,我多瞅多么狼狈的样子是他没有见过的呢?

“你买的裙子?”李国风看了眼我手里提的购物袋,那标志性的logo太显眼,而那家店只卖裙装。

识货啊,我在心里默默的感叹着,估计是情场高手。

“给朋友买的生日礼物。”我不着痕迹的撒谎,脸不红心不跳,笑话,我要是告诉他我是买了自己穿的,他估计会笑掉大牙,可李国风根本就不在乎我的回答,他热情又自然的将我引到已经为了一圈的人的烧烤摊上坐下。

虽然很少和人打交道,可我也是跟在张技身后出入过各种场合的人,加上陪路召去过大大小小形形/□□的赌场,所以什么场面我没有见过?

不就是几个大老爷们儿么?

我撸撸袖子随李国风坐进了人堆里,一副豪气冲天的样子,其实后来的我想起来也就只是觉得自己作极了,作得我根本就不清楚本来的自己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铁架,红碳、肉串、啤酒、脆骨……所谓烧烤,当然也就少不了该有的东西,只是我坐下的时候才发现人真的很多,四张长方形的桌子拼在了一起,桌上也都是男人,只是年龄不一,李国风给人群打了打招呼并没有过多的对别人介绍我。

像是见惯不怪,多数男人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插科打诨然后吃肉划算,有些则不断的挑着眉梢对着李国风挤眉弄眼,甚至还对着嘘了嘘口哨,那意思显而易见。

我没有开口解释,因为解释不清楚的,李国风也只是老油条的瞪了那些人几眼说了这是我妹妹,别闹!

妹妹?别闹了,当然没人信,如果我是旁观者,我也不信的,这个世界,并不是有嘴就说得清楚,我仰头就灌了一杯啤酒,既然没白吃白喝,那我就不能浪费机会了。

“嫂子好酒量啊!”一杯酒下肚便有人起哄了起来,有一就有二,人群接二连三的起了哄。

笑声、起哄声,此起彼伏,更有甚至一把抄起酒瓶就要和我碰杯,我突然觉得面部表情有些僵硬。

别别别,我妹子还在上学,我替她喝了,兄弟们别太过分了啊,李国风看不过去了站起身来笑着灌了一大杯,算是赔罪。

起哄声更大了,李国风的举动无疑只是将事情愈演愈烈,解释不清楚的事情,只会越描越黑。

我特么想把腿就逃,可是我脚已经生了根,屁股也像是坐上了被沾上了胶水的板凳。

离我最远的对角坐着刘青,他正在看好戏一般的瞅着我,眼里满是厌恶和不屑,他身边坐着的人也是低着头,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心里像是被丢进了一颗炸弹,又像是被人砍过了一刀,疼不疼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的脑子像是被灌进了汞,总之就是没法运转,也没有办法思考,除了扯着脸皮笑或是喝酒,我不知道该如何掩饰心底的不平静。

MD,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狗血,这真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

你知道酒桌上最尴尬的事情是什么么,大抵就是有人拼命的打趣、活跃气氛,可是被打趣的对象却始终保持同一个表情时,那些活跃分子也就会尴尬的退了又或者开始另寻目标。

我低头抬起一烤串放进嘴里,咬紧,用力一扯,牙齿和舌头配合,那脆骨在我嘴里嘎嘣嘎嘣的响。

烟味酒味男人的汗臭味混合着那些烧烤味,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要一直坐在那里不走,哪怕路召的存在让我觉着难受极了。

街头的烧烤摊总是有些浓烈的人家烟火味,系着围裙的老板正坐在铁架子旁翻动着动物内脏、肌肉亦或是各式各样的绿色蔬菜,他专注的盯着那些被一根细细的竹签串在一起的东西,偶尔往上上面刷刷油,每每如此,那火炭就会丝啦的一声响起,而后一阵火光,那些原本微弱的火苗也会在那一瞬间腾起,我想起那晚和路召说分手时,他也是腾的一下,原本安静坐着的一下就从仰望我的姿势变成了俯视的姿态,而那些丝啦丝啦的声音,仿佛就像是路召呲牙的声音。

“池贝,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还记得路召隐忍着怒气的样子。

那天的米舒像鬼魅一样突然出现,她往路召身上泼了那杯颜色颇深的葡萄酒后我才知道那天原来是米思的忌日,当然,从那天米舒的神情看来,对于我和路召在一起了的事实对于她的冲击真的是很大。

其实,和路召分手的念头就只是一瞬间,然后我将那一瞬间从念头变成了事实而已,和路召分手并不是因为米舒姐妹俩,至于到底是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那时候的我太作,然后想看看路召那种神慌无助的模样,像是向来就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耍尽各种手段只是为了刷刷自己的存在感。

什么意思呢?

我记得当时我字正腔圆的,颇有节奏感的告诉路召,我们,不合适!我记得他抓住了我胳膊的手用上了很多气力,那像鹰爪一样的手抓得我生疼,肉疼,心也像是被什么扎了一样,其实那时候的已经打定了主意,只要他说不同意分手,我立马就会收回那句话,只是,自己搬的石头,总会有砸到自己脚背上的时候。

什么叫作茧自缚?其实,在我过去的经历里我一直做着搬石头砸自己脚背的事情,可是我那种人就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却周而复始的搬着石头,我看见路召眼底悲伤,那悲伤太厚太浓,我差点儿就要被淹没,可我还是没有认输。

我还记得当初被周小沫打进医院的时候池瑶送我的那句话,她说池贝,你就是太倔太傲,太自以为是了,不懂得变通,所以你这辈子都是赢不了我的。

可是赢了或是输了,好像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会死,都会被埋进冰冷的土壤里的。

刚考好的鸡翅又烫又辣,我不管不顾的抬起来就往嘴里送,那样子活像是乡巴佬进城第一次吃烧烤,我便吃边灌酒,仿佛灌了那些冰凉的液体就感受不到辣味了,就像分手时路召松开了我转身离开时我的自我安慰一样,分个手而已,又不会死人的,对不对?

我记得的在那本书面看过,那作者说人其实是一种很脆弱的生物,他们善于逃避,善于伪装,还善于给自己洗脑以进行一种比较成功的治愈之法,而我也是人,当然免不了那些俗套的,那也就是为什么人总是在失恋两个月后才会感受到时间带来的后遗症,因为那些自我安慰法统统都不管用了。

我也曾认为自己对这段感情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它是那么的平淡,我也没有为它付出过什么,没有付出的感情当然就不会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可是在见到路召的那一刻我还是觉得自己败了,只是败归败,尽管觉着难过、心酸,可是我没有那种要和好的念头,角落里喝着酒的人似乎也没有。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小说,见过太多的分分合合,只是到我身上的时候都是一次就够了,要分,就分个彻底,要断,就断个干净,只是我真的不知道,有些牵念并不是说断就能断的,有的人,就是要让你永远的欠着他,怎么样都还不完。

我已经忘了那一晚到底喝了多少,我只是知道我站起来的时候已经晃得可以左脚拌右脚,要是荣幸的话说不定还可以表演个狗吃屎什么的,总之我不知道我那算不算发了酒疯,我只记得我嘿嘿的对着那些男人笑了几下,至于有没有拍着胸脯说老娘没醉就不清楚,反正那一晚我身强力壮的李国风拽上了车时还在胡言乱语来着,至于路召是什么表情,他还在不在现场我都不清楚,我记得最最清楚的就是我一爬上李国风的悍马就吐个不停,当时我还不忘了调侃他,“小风哥,你丫的是是贩卖毒品的吧,居然开上悍马了呢,呵呵呵…!”

醉人就是话多,我一醉更是了不得,所以在我说出贩毒那样的字眼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李国风瞬间变了的脸,就我当时那鬼样子自然也没有办法去思考路召为什么会在那里,他和李国风又是什么关系,我只是知道吐,一个劲儿的吐,最后直接让李国风将他的悍马停在路边让我吐个痛快。

我觉得,我连胃酸都呕出来了,我觉得难受,不知道难受的部位到底是胸腔的心,还是胸腔下面的胃。

空气里,那些各种混合再经过短暂发酵的东西散发着它们独有的味道,又酸又臭的,李国风蹲在我的身边递过来一瓶水,他温柔的拍打着我的背,就像大哥哥对小妹妹那样。

他说,那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一点都没有变?我抬头看着他,像是看到了当年的网管小哥,那个曾经目睹过曾经在网吧吃泡面吃到吐的我。

或许是因为靠的近,又或许是酒精开始上头了,我脑子里那些模模糊糊的影像开始拼凑到了一起,我就那样蹲在地上忍住又上涌的秽物问他,小风哥,城北的那家地下赌场是你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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