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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我造我自己(1 / 1)

洛思盯着眼前的两个少爷,从外貌和神情来看,没有一丝的区别,完全就是同一个人,连耳朵下面的那点黑痣也一模一样。

鼻子高度、耳朵轮廓完全没有区别,可是说是非常完美的复制。

从外貌分辨不出来的洛思,对着空气嗅了嗅!

脸上突然一喜。

对着左边这位罗德少爷,单膝跪了下去:“少爷。”

“怎么发现的?”罗德眉头一挑。

洛思俏脸一红:“少爷,您身上有种特殊的味道,淡淡的,咸咸的,而另一个您身上,没有这种味道。”

罗德完全不明白洛思所说的味道怎么回事,什么淡淡的,什么咸咸的,他朝自己身上闻了好几遍。

压根就闻不出来,难不成是自己的体味不成。

不过,洛思这个鼻子确实厉害,这都能给她分辨出来。

身边这个罗德是他花了两天时间捏出来的,就在前两天,他解锁了“创建人物”的面板。

于是就捏了个自己。

可没想,捏个像他这么帅的人,难度非常的大,而这些天罗德一直对着虚空乱比乱画,其实就是在捏脸。

昨天,他敢去下水道面对那个女巫,用的压根就不是真身,而是身边这个跟他长一模一样的人。

罗德可以将意识延伸到他身上,控制另一个自己,操作起来异常丝滑,没有任何障碍。

这种技术比瓦尔隆的魔偶术,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

通过论坛,罗德了解到,那些异乡人其实也跟他一样,只是将意识延伸到这种类似“魔偶”的躯壳里。

所以不会造成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而这种躯壳的做工技术真的太好了,昨天罗德并没有特别提醒洛思,连她都给骗了过去。

有件事情,罗德想尝试一下。

“洛思,把另外一个我,给杀了。”罗德直接命令道。

接到这道命令后。

眼神从未有过迷茫的洛思,呆滞住了,看着另一个跟罗德少爷完全一样的人,她握住匕首的右手在颤抖。

匕首掉落在了地上。

她下不了手。

洛思的表现,让罗德眉头紧锁:“如果昨天那个女巫伪装成我的样子,你也下不了手吗?”

“我能闻到魔女的味道,可以分辨的出来。”很少解释和顶撞的洛思,低头说道。

“我再问你一遍,我们两个,你能分辨的出来吗?”罗德有点小生气,在面对自己时,洛思就会显得特别软弱。

“可以。”洛思回。

“那为什么不动手?”

罗德,今天之所以叫她来,就是上次下水道那个叫莉安娜的女巫,给了他一个很大的警示。

她可以变成大巫师伊凡,就有可能变成自己,虽然洛思能闻到魔女的味道,但难保就有普通人变化成他的样子。

罗德能在无数次刺杀活下来,除了幸运外,更多是谨慎和思考,甚至不得提前思考,敌人下一步要如何刺杀自己。

而洛思在对面所有跟自己有关的事情时,就会显得犹豫不决和软弱,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

那个叫莉安娜的女巫,在这次刺杀中,明显就已经在针对洛思了,要是没有这些不死的异乡人。

她很有可能被那个女巫给阴死,身为一个刺客,除了实力外,各方面素质也很重要,而最最重要的,就是不能犹豫。

犹豫就会败北!

“捡起你的匕首来。”罗德再次命令道。

洛思依旧很是犹豫。

罗德深呼吸了一口气,淡淡说道:“忘记当初在红月之森,你对我所发的誓言了吗?”

听到这句!

洛思浑身颤抖了起来,身体不受控制地俯下身捡起了匕首,颤颤巍巍地朝着另一个罗德少爷走去。

“动手!”罗德厉声训斥道。

一抹弧形寒光闪过!

洛思整个人瘫坐在地上。

另一个罗德也倒在了地上,身上并没有鲜血流出,大概一分钟后,跟那些异乡人一样,化成泡泡消失了。

且死亡时。

罗德一点疼痛感都没有,他在创建人物时,也学那个冉一冰,把痛觉直接给取消了。

无数次的濒死体验,已经让罗德够痛苦了,在创建人物时,他一点也不想在体验那种感觉了。

必须无痛才行!

倒是,嗅觉和味觉倒是保留了,罗德觉得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的美食,自己都没有好好品尝,必须要去好好享受下。

芬德港的鲱鱼罐头。

帝都的分子巧克力。

高地的烤黑猪。

......

想到这些美食,罗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真的不想再吃北境这些又干又硬的面包,还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南瓜汤了。

见到身躯变成泡泡消失后,洛思又惊又喜:“少爷,您这是...拥有了异乡人的能力?”

罗德没有解释太多。

现在的他,控制着另一个自己,刚才死亡时,视觉突然消失了会,接着又亮了起来。

眼前的场景发生了变化,罗德发现了自己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

罗德环视着四周,发现这个教堂还挺精致的,头顶有个巨大的圆拱,绘着各种彩色图案,阳光透过五颜六色的花窗洒落下来。

还挺好看的。

在罗德身后,矗立着六个巨型的雕像,这些雕像全是女性,全都裸着上半身,有的看起来像是女武神,有的看起来像大贤者,有的像大地之母。

这些神像都是罗德不曾见过的,希灵帝国信奉的是七神,难不成这些异乡人的出现,跟这些神像有关?

还是说自己的万物解释者,跟这些神像有关?

这些雕像很奇怪,几乎都是残缺不全的,有的双目失明,有的断手断脚,并没有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此刻......

教堂里,有人不断凭空出现,且一下就来好几个,应该跟他一样,都是来这里复活的。

“靠,直接被团灭了!”

“那只大鸟也太变态了吧,那羽毛竟然会吸收伤害,还会搬起石头砸人。”

“我曰,这游戏实在太难了!”

“要不,先上论坛看看,有没有这只大鸟的攻略,不然根本就打不动。”

听眼前这几个人抱怨,罗德大概猜出来了,他们说的应该是恐鸟。

这种鸟身高两米多,全身覆盖着一种硬质羽毛,前脚很是发达,碰到危险时,经常搬东西砸人。

罗德以前在迷雾森林遇难时,也遇到过恐鸟,肉还挺好吃的,当初那只恐鸟,让他和洛思吃了整整一个月,都没吃完。

且羽毛很是值钱。

一只恐鸟的羽毛可以卖到10金。

罗德顺手登上了论坛。

发布了一则《恐鸟弱点以及捕猎手法》的帖子。

恐鸟羽毛能吸收伤害,这种怪物的弱点在头部,不过由于恐鸟太高,几乎很难打到它的头部。

用火攻击的效果最好,不过恐鸟的羽毛非常值钱,加上在迷雾森林,用火随时会被树人给盯上。

建议低等级的玩家,使用陷阱捕捉恐鸟,由于恐鸟的脖子很长,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个套脖陷阱,弄几个活结,套住它的头,然后把它给勒死。

罗德刚发布,底下立马就有评论了。

“感谢大神出攻略。”

“搞了半天,原来要做陷阱啊。”

“话说,这游戏也太硬核了吧,不过我好喜欢,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迷雾森林,我们又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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