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1 / 1)

当晚曹烨在公司留到很晚。

月末正是忙的时候,他打算加班把剩下几天的工作全结了,正好今年洛蒙没有十一国庆档要上的片子,他可以去上海多待一阵子。

晚上十一多,曹烨离开公司去地下停车场时,梁思喆发来了视频邀请。

曹烨边走边接起来:“下夜戏了?”

梁思喆似乎走到了剧组的停车场,光线晦暗,镜头上浮着噪点,看上去并不是很清晰。

镜头只在梁思喆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晃了一下,像是转过去又放低了,紧接着小猛的脸出现在屏幕上。

“有个小朋友有话要对你说。”梁思喆在镜头外面说。

“小烨哥哥,这是给你的星星徽章。”小猛的手在屏幕上晃来晃去,拖出了残影,像是想把星星徽章放到画面内,但一直找不准镜头的位置。

片刻后画面内出现了另一只手,握着小猛的手腕,帮他把徽章对准镜头。

曹烨几乎能想象到梁思喆现在的姿势——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去握小朋友的手腕。

“我回去就戴上。”曹烨笑着跟小猛说。

小猛只在屏幕里出现了几秒就跑走了,镜头又晃了一下,梁思喆站起来坐进了车里。

曹烨听到宋清言在画面外小声说“好像有狗仔在偷拍”,曹烨开玩笑接了一句:“偷拍什么?说你有私生子么?”

镜头转过来对着梁思喆的脸,虽然是很低的死亡角度,但意外衬得他下颌的棱角很好看。梁思喆侧过脸看了一眼窗外,笑道:“你已经掌握狗仔的套路了,说不定还真是。”他说完接过宋清言递来的水,仰头喝水时喉结上下滑动,这让曹烨又想起前一晚在卫生间里,梁思喆蹙紧的眉头,滚动的喉结,还有压抑着情绪的一声喟叹。

梁思喆喝完了水,又把手机拿起来,见曹烨坐在车里,他问:“要回家?”

“去你家。”曹烨说。

“去我家也是回家么。”梁思喆笑着说。

曹烨真打算去一趟梁思喆家里,视频网站上的《十三天》、《红男红女》和《望川之川》都是被删减过的版本,回北京之前他问过梁思喆,梁思喆说存放在他那里的都是完整版影片。

“你真要看我那儿的版本啊?”梁思喆当时说,“那看之前好好做一下心理建设。”

“有那么夸张?”

“倒也还好,你可以试试。”

半个多小时后,曹烨轻车熟路地开到了梁思喆家门口。

推门进去,屋里空空荡荡,曹烨按开了顶灯,换鞋的时候他打量这间屋子,忍不住猜测梁思喆每部电影杀青后,回到家都是什么心情。

应该跟自己差不多吧,曹烨想,对于回家这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热情,只是换了一个更舒服却也更冷清的地方睡觉而已。

所以相比回家,他更喜欢去茵四的小影院待着,跟那些同龄的有着很多想法的电影人聊聊,会显得没那么孤独。

二楼放映间还是上次来时的模样,再次迈进这间屋子时曹烨有些感慨,若不是当时偶然发现梁思喆连着两次在看同样的监控画面,说不定直到现在他还在自欺欺人。

他站到展架前,看着梁思喆出演的那一排片子。

出道十年,梁思喆并不算高产,加上他导的那部《梁生祝梦》,梁思喆迄今为止一共演了十部片子,平均下来一年一部,难怪总有人说他运气好,产量低却部部都是精品。

曹烨拿起《红男红女》的影碟盒,封面上的梁思喆侧对着镜头,指尖夹着一根点燃的烟,像是在盯着某一处放空。

曹烨忽然意识到为什么他第一次看见林幻时会产生一见如故的感觉了,他见过这张海报,当时林彦拿给他看时他觉得心烦,只扫了一眼,哪成想只一眼就在脑子里留了痕。

几天后去剧组,林幻也是这个角度侧对着镜头,他当时误以为那是“一见钟情”,再加上林彦在旁边一撺掇,之后半个月他便开始猛追林幻,现在想想,让他一见钟情的人似乎不是林幻,是梁思喆。

真是……挺荒唐的。

那就从这部片子开始吧。不得不承认,他对梁思喆的异装扮相还真是挺好奇的。

曹烨把影碟放到放映机里,坐到地毯上,银幕上画面由浓黑逐渐转亮,楼道里昏黄的感应灯亮了,高跟鞋踩在楼梯上,步子踩得有些乱,镜头只拍到小腿,但能感觉出这人喝醉了。

高跟鞋踩上楼梯,叮叮当当的钥匙声响起来,那人拉开门走进去。

长发的发梢垂下来,那人躬下身,用指腹蹭掉鞋尖上的污迹,然后脱了鞋,提起来光脚走进屋子。

另一个房间传来女人的声音,上了年纪的,有些尖利刺耳的上海话,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要赚钱啊。”那人没好气地说。是男人的声音。

丝袜、裙子被脱下来扔到地上,然后镜头上移推进,转到镜子上,裸着上身的那人用手撑着桌沿,躬下身去看镜子里的红唇,嘴唇开合,语气不耐烦地答门外的话:“催什么催?我有催你早点去死吗?”

镜头再往上移,显出了镜子里雌雄莫辨的一张脸,那人用水把手帕打湿,一点一点地抹去脸上的妆,嘴里哼着的小调时不时被门外打断,然后他会不耐烦地骂几声。

片头的字跳出来,扭曲的“红男红女”四个大字,曹烨这才稍稍回过神。

李廿。如果没记错的话,在金像奖结果出来之前,几乎所有影评人都清一色地说梁思喆会是那一年华语影坛最大的惊喜。

原本没办法想象梁思喆异装的模样,但这片头一跳出来,才发现这角色居然跟梁思喆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度。

难怪当时曹修远为什么会再次启用梁思喆做主角,很难想象还有哪个男演员能演出这样的李廿。

片头退去,灯红酒绿的环境下,李廿端着酒送到歌厅的包间里。

李廿很美,但这种美没办法淡化他身上的男性特征,任何人一眼看过去,还是能辨认出他是个二十出头的男生。

李廿在歌厅做事,混在一群陪酒女中间,用老板娘的话来说,李廿就是专门去伺候那些变态男人们的,他们知道李廿是男人,一边对他感兴趣和上下其手,一边又喜欢用言语侮辱他——“你真是男人啊?带把儿的吗?那把儿能用吗?”

他们说这话时,李廿默不吭声地坐在一边,他不太谄媚,看上去有些冷淡,但这份冷淡让那些男人更加兴奋。

李廿缺钱,母亲罹患重病,他需要这份陪酒的工作。虽然那女人自打几年前发现了他的异装癖好后,就每天打他骂他,但李廿还是不得不挣钱给她治病。

这份陪酒的工作让李廿开始有些抗拒穿上女装,因为每每穿上,就意味着他又要忍受被羞辱的处境。

片子后半程,一直忍气吞声的李廿终于爆发,跟客人大打出手。他的假发被扯下一半,被男人们踩在鞋底下,裙子也在打架中被撕裂,离开包间时他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就这样狼狈地赶去医院。他等在医院门口,有男人靠过来,为他披上了一件西装。

李廿再次穿上女装是在母亲的葬礼上,来殡仪馆的人都回头看他,但他没理。他买了一束新鲜的花放到墓碑下方,盯着黑白照片上的人看了好一会儿。

那晚他辞了陪酒的工作,回到家,他踩着高跟鞋,在月色下跳了一支舞。就像片头那样,镜头只拍了他的小腿,红色高跟鞋踩着舞步敲在地板上,看上去很美。

片尾曲响起来,曹烨半晌没回过神。

难怪曹修远当时会在颁奖礼后怼记者。梁思喆在这片子里颠覆出演且足够惊艳,居然没能凭借这部片子拿到影帝,实在让人不平。

不得不承认,在这部片子里,曹修远作为导演也足够出色,片头李廿脱高跟鞋时,躬下身小心地擦掉上面的污迹,到中后段他回到家用力踢下高跟鞋,一只鞋踢得老远,另一只鞋重重踢到了墙上,只这一个细节,就能看出李廿对自己异装癖好的态度变化。

曹烨去找了当年的相关资料,新闻上说,《红男红女》的结局片段是曹修远亲自改写的。编剧原本想在李廿穿着异装参加母亲葬礼的一幕结束,可曹修远在最后加上了月色下的那一支舞。

写报道的记者大概是曹修远的影迷,说内地大概只有曹修远,会给一部关于异装癖的片子添上这样一个既美又充满希望的落幕。

曹烨回想月色下的那支舞,他想大概梁思喆那句话是对的,近十年来他没看过曹修远拍的片子,几乎忘记年少时他心目中的那尊神祗是怎样发光的。

这片子让他意识到,父亲身份之外的曹修远的确光芒四射,可这些年他一直把自己缩在曹修远带来的阴影处,拒绝站得稍远一些,脱离儿子的身份,站在一个“人”的角度,客观地评价曹修远。

再看一部片子吧,曹烨发了一会儿怔,然后走到架子前,《望川》还是《十三天》?

《十三天》是他跟梁思喆共同的回忆,也许可以跟梁思喆一起看……只是为什么其他片子都只有一盒,《十三天》却有两盒?难道是删减版和未删版的区别?

这样想着,他拿起影碟,盯着《十三天》的封面看了一会儿,那封面他再熟悉不过,是梁思喆的微信头像。

他打开碟片盒,里面飘出了一张薄薄的纸。

曹烨没来得及弯腰去捡,因为他看见了碟片盒里的照片。

他一眼认出了照片拍的是茵四街,准确地说,是冬天下雪的茵四街。因为他曾经拜托过黄莺,让她每逢茵四下雪,就拍一张照片给他。

他拿起里面的几张照片,那是从不同角度拍的,街头,巷尾,蓝宴门头前面,还拍了站在中间的小小白。

他蹲下来,把刚刚飘落在地面上的纸捡起来。纸上的墨水字迹已经褪了色,看上去年代已久,但力透纸背的字迹依然很清晰,竖着的一排字,是梁思喆的笔迹——“17岁生日快乐,世界上的另一个小满。你永远是最美好的少年。”

这句话曹烨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但如今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金像奖颁奖典礼那晚,梁思喆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他说的。

当时他以为对视是错觉,现在才发觉,站在颁奖台上的梁思喆的确在看着他,那一瞬他们真的在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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