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小云16岁,是个孤儿。当大家知道有他这么个人时,他已经14岁了。至于他是怎么长到14岁的,谁都没打听出来。
当时刚刚年满二十的陈蓝玉接手自家产业植兰山房,带着几位同事下乡收集民间文化素材,一行人快马前行,骑出暮城主城不过数里,就看到路边突兀着一间破败的小屋,众人以为是乡间茅厕,纷纷下马准备解决内急。
却见一个人,或是一只人形猴子躬身从低矮的门框中走出来,穿着乞丐般的破烂衣裳,手里举着一只硬邦邦的馒头,从容地坐在门口仅有的一小只破竹凳上,张开大嘴用力地啃起馒头来。
野蛮生长的温小云个子很小,肤色黝黑,深栗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发硬,一飞冲天,拿破布条束发也不管用,他索性让它们长着,隔断时间找把钝刀把它们割了。
温小云早就发现有人看自己,但他不在乎,爱看不爱,看了又不会少根毛。
“馒头好吃吗?”为了确定眼前的是个人而非人猴,陈蓝玉上前搭话。
“你说呢?”温小云懒洋洋地回答。
是个人啊?陈蓝玉看着脏兮兮的温小云,再看一眼那孤零零的小破屋,突然觉得这一娃一屋都散发着令人心碎的魔力,眼眶里有泪雾漫上来。
“你爹娘呢?”陈蓝玉有些哽咽地问。
“没有。”
“一个人住在这里?”
“嗯。”
陈蓝玉心里盘算着把温小云带回家照料,又因手头有工作任务,便嘱咐他:“你在这里等我好不好?等我回来带你回家。”
温小云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陈蓝玉,这个哥哥有病吧?平白无故对他这么好,是要卖了他?但他这样的,能卖几个钱?
陈蓝玉却又担心他跑了,提议道:“干脆跟我们一起走吧?”
“有什么好处?”一向铁石心肠的温小云,竟然有些心动哎。
“穿好衣,吃好饭,睡好觉,还有零花钱买冰糖葫芦,算不算好处?”陈蓝玉故作诱惑地说道,落在温小云眼里,却是一脸天真和诚恳。
“等等啊!”温小云进小破屋收拾出一个小包裹,便跟着陈蓝玉骑同一匹马出发了。
入夜,到了一座颇为繁华的集镇,他们住进镇上最好的客栈。
店小二张罗着给温小云洗澡换衣,一桶又一桶的热水提进去,一桶又一桶的脏水提出来,没过多久,小二就给陈蓝玉送来一个笑容羞赧的清爽少年。
不算丑。陈蓝玉对洗白白后的温小云总体满意,示意他坐下来吃晚饭。
温小云抓起碗筷就狼吞虎咽,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一眨眼的工夫,桌上就只剩下空盘子了。陈蓝玉根本想不到一个人吃饭可以如此神速。
“不好意思啊,蓝玉哥哥,下次,我一定吃慢点。”温小云一边打嗝一边说,并且确定自己并不是因为吃撑,而是因为害羞才打的嗝。结果那些难堪的嗝就一直打一直打,喝多少水都不管用。
同一张床上躺着的陈蓝玉侧身朝外假装睡着,屏声静气,腰酸背疼。
为什么不要两间房?还不是担心小家伙因为所谓的自尊心悄悄跑了。
唉,早知道他不会跑,就不会委屈自己一动不动地躺到大半夜。
……
到了县境,温小云就成了陈蓝玉的小跟班。
陈蓝玉差他去书院取资料,才埋头翻了几页书,温小云的脑袋就在门边晃荡。
“快去快回,不许偷懒哦。”陈蓝玉督促道。
温小云邀功般地递过一沓资料。
“这么快?”
“跑着去,跑着回,自然快。”温小云额头上淌着骄傲的汗珠。
陈蓝玉很想说,跑一个我看看,有多快,说出来的却是:“很好,去玩吧!”
温小云一溜烟跑个没影。
午间昏昏,陈蓝玉看了一上午的资料,午饭后差点冲起了瞌睡,温小云见状又跑出门去,不一会提了一把新鲜的酸角进来,示意他吃几颗提神。
陈蓝玉一边吃着酸得要命的酸角,一边看院子里高高的酸角树,问:“你爬树了?”
“没爬。”温小云看他眉头紧皱,生怕他不高兴,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跳起来够了那么一下下。”
“跳一个我看看。”陈蓝玉继续皱着眉头说。
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没爬树,这边跳一下抓下一把酸角,那边跳一下又抓下一把酸角,一小会工夫陈蓝玉的书桌前就排满了带着绿叶的酸角果。
这孩子蹦得可真够高的!陈蓝玉心想,这棵树结的酸角太酸了,吃一荚酸豆子可以提神醒脑大半天,以后犯困都不用愁了,便招呼温小云把树上能摘的酸角都摘了。
结果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又是跳高又是爬树的,硬是把整棵树摘得一颗酸角都不剩,院子的空地晒满了,温小云又爬到屋顶上去晒。
回去的时候,陈蓝玉请乡民赶了几头毛驴帮忙送资料,温小云得意地牵着两头大毛驴,驴背上驮着他采收的所有酸角。
酸角成了陈蓝玉的书房伴读佳品,有时是酸角汁,有时是酸角糕,有时是酸角糖。总之看着陈蓝玉长大的厨师为了让他高兴,使尽浑身解数,也不管他牙酸不酸。
次年酸角成熟时,温小云亲自带管事去采收那棵树结出的所有酸角。
从此那棵默默无闻的树有了自己的名字:蓝玉公子的酸角树。
……
温小云的意愿是从此死心塌地地伺候蓝玉公子,陈蓝玉不允。暮城没有伺候人的说法,只有各司其职。
陈蓝玉待人温柔宽厚,想着温小云孤苦伶仃,想认他做弟弟。
陈蓝诀坚决反对,她说,哪里爱得过来嘛!
“那做朋友总可以吧,有个名头,才好相互照应。”
“小云太小,大字不识几个,除了你瞪我,我瞪你,平时能聊什么?”陈蓝诀再次反对,不过她提出了一个可行性建议,蓝玉负责教他识数认字,她负责教授武艺箭术,他俩都成了温小云的老师,便有了师徒之情。
温小云不爱读书写字,陈蓝玉教得脑壳疼,最后决定耐着性子教会他最基本的东西,比如怎么算清楚一笔账,怎么把自己的名字写漂亮,并带着他满大街小巷地转悠,认识暮城各大商号、铺子、宅院的名字。
仅用半年,陈蓝玉就让温小云从他这里毕业了。
温小云去习武场投奔陈蓝诀,很快就成了陈蓝诀的得意门生。温小云不仅跑得快,蹦得高,还是天生的骑马好手,温驯的马到他手里献媚式地跑得飞快,平时不听话的马儿被他安抚两下,乖得跟头娇气的小毛驴似的。
温小云慢慢地长开了,个子比同龄人略矮些,却正好保持了猴子式的灵敏。他在习武上没有太大天分,勉强及格,但箭术了得,百发百中,结合自身惊人的骑艺,小小年纪就有“暮城第一骑射手”的美名。
温小云顶着那头极具辨识度的冲天毛发型,骑着骏马从中心城区如风般急驰而过,引得只爱英雄不爱美男的豪气女子发出阵阵尖叫,并在心里激情地呐喊:小小少年郎,快呀么快长大。
温小云每次见到陈蓝诀总是毕恭毕敬地称呼“老师”,见到陈蓝玉,便一路追一路喊:“蓝玉哥哥,蓝玉哥哥!”
陈蓝玉每次都跑不过他,被拦下后,听他亲昵地撒娇:“蓝玉哥哥,你别不理我呀!”
竟然这般油腔滑调,还是当初那个引他同情当场泪奔拴在身边才能安心的小可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