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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孽种碧玺(1 / 1)

郑明皓咬牙切齿的将来龙去脉讲给了神送,人类和妖怪争端的一百年前,已经保持了几百年的和平。尽管彼此都在心中多少心存芥蒂,但还不至于到拔刀相向的地步。

那个时候华庭国还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以戈壁为界限,划定的两个国家。华国和庭国的统一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在那之前的统一战争,庭国就是借用了妖怪盟军的力量,推翻了华国的封建制度。

“我知道这回事,但这和你现在喷的孽种有几毛钱关系。”神送今年十五岁,关于华庭国统一大战有些耳闻。在历史书里,这可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伟大的变革。最后一个未开化的国度,终于被一个强盛的国家吞没。没什么谁对谁错,到头来,无论站着多么正义,平民永远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郑明皓冷笑一声,道:“告诉你,孽种碧玺还活着!他到现在还没死!”

在传说里,孽种是拥有着超越神力量的生命体。他有永恒的力量,却会像个脆弱的人类一样生老病死。当年妖怪被人类大军击溃,便是碧玺赐予人类灵陨的一百年前。那个时候,资料上明确记载着碧玺当时时年大概二十六岁。

“按照常人的寿命,他根本不可能活跃在二十年前的统一战。”郑明皓说道,掐指算算就能算出来,要是孽种和人类寿命没多少差别。那么那个时候,他估计是一个百岁出头的老不死了。就算有超越神的力量又如何?一个行将朽木的皮囊能有多少作为。

郑明皓之所以对他是碧玺深信不疑,是在自己还没有来到人间的时候。地狱虽然暗无天日,但在鬼王看来,充满了怨灵的叹息和嘶吼,还有什么更棒的居住地。活动一下手指就招呼了方圆百里的部下,连捕猎都不用自己耗费苦心。

地狱里的大哥大当久了,谁愿意跑到这里来,还要想方设法躲着这些叫侠行的死敌。虽然大部分侠行都是半吊子,捕猎他们比想象中的轻松。

“靠!你果然还是把他们吃了!”

神送差点跳起来,那个时候郑明皓把他压在身下,他就知道估计前面的侠行也是这么倒霉。他们的死因,估计就是被啖精气鬼王吸干了精元,活生生的被榨成人干了。

郑明皓擦擦嘴,一阵陶醉。舔了舔嘴巴,好像在回味着唇舌间的味道。“是啊·,特别是你之前那个女生,味道美味极了。郑家少爷的身子就这点方便,清纯的小妞一看到感觉阳光的美男就毫无抵抗力。是他们主动投怀送抱,不是我不放过他们。”

“好一个猪笼草。”神送听着郑明皓的呼吸,不知道是因为和自己战斗元气大伤,还是没有进食感到体力不支。猪笼草这种植物,不会主动去捕猎食物。他们会释放一种吸引昆虫的香气,引诱昆虫自投罗网。如此想来,郑明皓用的手法,和这个到没有什么区别。

人一般都是外貌协会的,帅哥美女互相爱,彼此吸引不是很好嘛。

郑明皓就是利用了这点,老实讲,他会上孽种的钩,也就是这个原因。当初,在地狱里见到那个意外拜访的男人时,他就被孽种身上的气息深深吸引了。

如果神送用刚才的形容来形容下孽种,就该将他说是一支美丽的罂粟。让人脱不开身,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对方的耳朵里成为了真理。他拥有着比神还执着的气息,让身为鬼王的郑明皓都不得不抬头仰望。

一种从来没有的执着在啖精气鬼王心里萌芽,他轻松的答应了碧玺的要求。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提出的条件,到人间去,想把该死的人类怎么玩都可以。到时候,自有奖励给他们。如果他满意,甚至能让他们从地狱里爬到天上,在天上看着渺小的人类,那滋味可比被人间踩在脚下有成就感多了。

啖精气鬼王最初并不在意这些条件,那个时候他想要的只有一个。孽种的味道,他想要吃干抹净,一点残渣都不留给别人。没错,一个鬼王对超越了神的存在有了歹念。甚至,想要一口一口品尝他元气的味道。

地狱中除了啖精气鬼王外,还有八位鬼王。他们可比啖精气鬼王着急多了,一到地上,就找了合适的肉身夺舍过来。那个时候,八个弟兄们玩的别提有多开心。

毫无疑问,当初人类和妖怪百年前的大战就是这八个鬼王挑起来的。啖精气鬼王一直都坐在旁边看戏,也没有着急去找容器。他承认自己是个流氓,但流氓也是有原则的啊。如果战利品没有大波妹子可以吃,他一般都没啥兴趣掺和的。

啖精气鬼王喜欢贪便宜,渔翁得利的勾当。喜欢用最小的力气和牺牲,换取大比例的成果和胜利。那段时间,啖精气鬼王的食物都是八个弟兄们剩下的,他并不在意,他知道这样下去,人类这种捉摸不定的生物早晚会反攻的。

啖精气鬼王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直觉是那么敏锐,孽种果然干了卸磨杀驴的好事。他把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赐予了人类,灵陨,那个明明只属于神的力量居然被廉价的给了凡夫俗子。

背叛并没有让啖精气鬼王觉得有多恨,他不也背叛了弟兄们。没有把自己的军队支援给任何一个弟兄,从不冒大风险的本性救了小命。同时也让自己感受到了孽种的老谋深算,拉在人间本就名声狼藉的生物成为自己的台阶。一而再再而三无视承诺,千方百计在人类面前营造圣洁的形象。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谁都知道的真理,但在啖精气鬼王面前,也就是个恶心的屁话。

一个生命没了善恶观,身为鬼王的他倒不想说什么。但如果没了原则,他就会让灵魂把他鄙视个透。碧玺就是这么个混球,啖精气鬼王从没有在乎过是否可以成为神,可他不可能在弟兄被杀到灰飞烟灭还无动于衷。

啖精气鬼王找过碧玺一次,气势汹汹的带来自己所有的军队。战斗持续了整整不眠不休的三天,鬼王灵陨的特性,让他的力量永远不会枯竭。但对方毕竟是超越神的存在,灵魂尽灭的地狱里,有着比往日更恐怖地肃杀。

碧玺确实完美的令人窒息,连他为自己辩解的样子都是完美的不可争辩。

“你打不赢神之上的生命,在我心里你也只是个小娃娃,做个听话的好孩子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不是更好。”碧玺金色的短发,在地狱的暗无天日里,应该是啖精气鬼王见过最美的色彩。但是那美丽的皮囊下,扭曲到无法理解的灵魂,让啖精气鬼王自己都觉得发指。

啖精气鬼王在战败后在没有回去地狱,不是觉得输掉很丢脸。是没有办法回到那份和弟兄们生活的日子。地狱里,只剩下他一个鬼王。玩的在嗨起来,还不是一个人愉悦的独角戏。

啖精气鬼王本来以为漫长的日子里,就算是见到了孽种,也不可能再是碧玺。孽种的轮回,几乎让每个拥有这力量的孩子都无法活过六十岁。这也可以理解,这样强大的力量,在衰老的身上停留,也只是浪费。

但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流浪人间的时候再度见到碧玺。在八十年后的光阴,他还是年轻的姿态。还是一个笼罩整个夏国的财团的继承人。发起了又一次战争,但并没有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

“等下。”神送掏了掏耳朵,没有听清的样子。“你说,孽种碧玺还是那个容貌,还成了一个财团的继承人?”

一个人类生命周期的生物没有死掉,反而成了财团的继承人,这也太.......尽管郑明皓没有说是哪个财团,但一听说是曾经垄断了夏国的大财团,神送的脑袋里已经知道是哪一个。

“他成为了一切的赢家。什么都得到了,可是受骗的我们呢,灰飞烟灭不说,还留下了臭名。混账玩意儿!”郑明皓突然大声咳嗽起来,呼吸越来越不舒畅。

哮喘,这该死的容器与生俱来的臭毛病。如果不是自己在他身上,他早就死翘翘了,没能力活到这么大只。换句话说,郑明皓现在吸收的精气,无非就是为了给自己续命。

看来郑明皓之所以发信给侠行,正是为了这个目的。难怪会出那么高的价钱,五十万诶,在华夏国的二线城市都能买个房。一票生意就成全,哪个侠行不心动呢。可惜这些愉悦的半吊子意识不到,自己不过是盘旋在猪笼草旁边,一只死前得意的小苍蝇罢了。

“看来你不会给我一百万了。我这只苍蝇可没有那么脆弱。”神送冷笑道,心里还很惦记自己的一百万。虽说命是要紧事,可是人活着,不能没钱。

“你要是能帮我完成这个任务,我给你再加一百万如何?”

郑明皓话音刚落,一个硬邦邦的物体顶着神送的后脑,神送听到了枪支保险栓的声音。神送看去,果然是管家拿着枪支站在自己身后,一脸面无表情。

神送冷笑起来,看来是刚才郑明皓利用自己的审问,分散了自己对于后面的注意力。谈话间,管家什么时候给枪装上子弹,走到自己身后都没有察觉到。神送感叹道,“真是辛苦郑大少爷了,编了这个故事,为了给我这一百万的丧葬费。”

郑明皓一脸无辜道:“大爷我可没有骗你,只是想着不这么求你,你这个小子不会同意我的要求。”

“呵,什么要求,用把枪顶在脑袋上。”

郑明皓一句话,让神送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我要你,去给我把孽种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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