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凌王的寝帐,炉火旺腾,一个被一堆兽皮簇拥的老人,坐在矮几后面,正在用早膳——如果那矮几上正散发着腥膻味的奶品与肉食,也能跟曦京琳琅满目花样百出的早点相比拟的话。⑤∨八⑤∨八⑤∨读⑤∨书,.●.●o
夜云熙是第一次踏进这间可能是王庭里最宽大的寝帐,也是第一次见着这位草原王庭的主人竟变得如此苍老。
“早晨起来,还没吃东西吧?”那老人看见她立在帐门边不动,便抬手招呼她,竟如那慈父对孝女的语气,“坐过来,吃点?”
她楞了一瞬,便不再客气,径直行上前,往矮几侧边一坐,捧过侍女递上来的奶茶,抿一小口,不烫不冷,温度刚好,索性仰头咕噜一气,喝了个底朝天。
末了,将奶盅往几上一顿,袖口一抬,抹干净嘴角,说得简洁干脆:
“看清楚了,是她。”说是叫她来认人,可是,王庭里这么多双眼睛,当日阿依莲在万军之中反戈杀主,她那长相,又标致得醒目,王庭里的人焉有认不出来的?大清早将她从被窝里拖起来认人,又伤人不取命,不知是又要与她理论些什么。
“哦,”西凌王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狼王的眼睛,精光暗闪,但已不如往日那般犀利,“赫连一族的规矩,有债必亲还,必还于最亲之人。她杀了阿勋,你曾是阿勋的王子妃,也算是他最亲近的人,你有权决定她的死法。”
“按规矩,有哪些……法子?”夜云熙听得后脊发凉。
“你自己决定,冻死,饿死,"",抽打,放血,剥皮,砍头,穿心,火烧,水沉……都可以,总之,送她去给阿勋赔罪。”西凌王轻巧说了,又埋头继续用他的早膳。
“大王子天上英灵,想必不愿意看见她。”夜云熙勉强扯起一丝笑,面对一堆腥膻食物,与人谈些恶心死法,她还真是不习惯,可是,忍着胃里翻滚,咬了咬银牙,继续谈:
“她手脚已废,放了她,让她痛苦一生,终老而死。”
却见那西凌老王沉吟不语,只继续吃东西,吃得很慢,吃得不多,吃得有些累了,才招手让侍女撤盘去盏,自己复又靠回那堆兽皮中去,才继续与她说话:
“听说,你额角的伤痕,还是外面那女人打的呢,她还差点烧死你,你为什么要救她?”
“我可怜她。”夜云熙觉得,她是真的,可怜那阿依莲。阿依莲笑她,是一个总是被蒙在鼓里的傻瓜蛋,她却怜那女人,何尝不是一个追着那永远不会回头的身影跑的可怜虫。
西凌王一副玩味神色,看了她片刻,摇头说到:
“你这个理由,无法向王庭长老们交代。”言下之意,他需要一些更有力的理由。
“其一,大婚之前,杀囚不吉利;其二,她是河湾对面征西大将军看重的人,留她活命,送她到对岸去,以示和谈的诚意。”夜云熙脑中飞快的转,一夜之间,变故太多,信息太多,浆糊般炸胡了脑子,此刻,那一塌糊涂的混乱中,却有些东西,渐渐重新串起来,丝缕成线,渐渐清晰,一阵阵灵光乍现,一下子豁然开朗,是她可以谈条件的时候了。
果然,西凌王手指微动,一直都带些疲懒的身姿与神色,突然有所提敛,看得出来,他是感兴趣了,可那老王毕竟老辣,神色变化也止于此,依旧放缓了姿态,靠在兽皮上,缓缓问她:
“何以见得,我要与对岸和谈?”
夜云熙深吸一口气,冲着那隐着精光的眼神,直视了回去,说了一句:
“因为,西凌的大王病重了。”她不知昨夜凤玄墨笃定西凌王病重的缘由,但从今晨她的亲眼所见,的确病得不轻。西凌王的习惯,每日清晨,必策马奔腾,巡视王庭一周。而今日却是衣着不振,在一堆兽皮中懒坐,那气色,决不是一个刚刚骑马跑了几十里的人的气色。那么,一个病得连马都上不了的草原王,也许就不能再做草原王了。
她只说了一句,便止住,看西凌王的反应,等那老王手指略抬,用眼神示意她继续,才一句一顿,豁出胆子,说出心中猜想:
“二十万曦军,一个月内打下半个草原。已经证明,曦朝的军队能够在寒冬的草原上作战。那么,最多半月,等长河上的冰结得厚了,他们就会过河来。到时候,王庭是退还是战?若退,便是拱手让出草原,且北边还有北辰大军虎视眈眈;若战,胜算又有几许?曦军一路势如破竹,士气昂扬,且从祁连山一直至长河南侧,都是曦军的营盘与供应,而西凌的王庭,是病重的大王,年幼的王子,捉襟见肘的冬日供给,最忌火攻的连帐营盘,还有各怀异心蠢蠢欲动的部族。也就是说,后面的战争,几近毫无悬念……
她一口气说来,与其说在猜西凌王的想法,倒不如说,如一个和谈的使者,在……劝降,
恍惚中回到那些当朝策论,舌战群臣的日子,有些口渴,便顺手端起桌上的一个盅盏,管它里面是什么,张嘴就是一大口,吞了才发现是马奶酒,不动声色地强忍了那呛喉之感,稍事平息,又继续说来:
“最好的法子,便是和谈。向南曦称臣纳贡,这才是保住草原与王庭的最好办法。南曦人征服草原,却无法统治草原,因为,即便征服了草原,习惯于固定居室五谷杂粮的南方人,也无法在草原上过着长期游牧迁移的生活,所以,仍然需要草原人来自治。而他们想要草原的真正目的,无非就是铁骑军队,马匹牛羊,矿山资源,还有,贸通西域之路。所以,停战,把他们想要的,都给他们,那么,西凌草原便还是西凌人的,并且,还能得到曦朝的回赠。”
她丝丝入扣,侃侃而谈,西凌王听后沉默片刻,突然应了一句:
“草原人宁愿战死,也不愿折腰下跪。”
然而,夜云熙听出那话中的缓和之意,些许孩子气,加些许无耐之感。
“既然南六部能够为了粮食就投降,那么,北六部也可能为了活命而反戈。当然,如果重回二十年,您绝不会想要和谈,但是,现在您老了,心会变得仁慈,何必牺牲十万铁骑男儿,枉送无数老弱妇孺性命,去打一场必败之战?真正的草原之主,不会意气用事,呈一时之痛快,而会作出最利于他的子民的选择。”
良久,西凌王看着虚空,沉吟不语,夜云熙便等着,默数着自己的心跳,她不知自己是否说出了他内心的想法,也不知自己是否能够真正说服他,因为,毕竟,血性的草原汉子,确实是宁死不屈的。
“我要和谈,何必将旗杆上的女人送过河去,直接送你回去,不更显诚意?”终于,西凌王出声问她,问的是他与她说和谈之事的上一个话题,也算进入了下一个话题。
夜云熙便知道,她蒙对了,不觉微笑,越发笃定心中那些凭着天生直觉与政治敏感,不断地自发生长,已经成形的想法:
“你不会送我回去,你要留着我,做西凌的王后,甚至,王太后。”
她的话,来的越来越陡了,陡得西凌王直了腰身,直了眼神,盯着她,那神情,貌似很是期待,看看她还会抖出些怎样的惊人之语。△≧△≧
于是,她决定不负所望,将所见、所听、所想,一并和盘托出:
“昨日,您突然提出,要娶我做王后,不是因为,您将我看成了贺兰伊,我跟她,应该长得一点都不像。而是因为,您要我做的,不是赤那的王后,而是西凌的王太后。因为,您在,王庭无忧,但是,您如果不在了,便只有我,曦朝与西凌王太后的双重身份,才能借南曦之力,确保小王子的平安,确保草原的宁静。也只有这个理由,您昨日才能说服十二部的长老与头领。”
她一直以为,她在西凌王庭里,能够安然无恙度过数月,是因为西凌王在她身上,寄托对某颗心头痣的念想——那个叫“依依”的女人,没准,她是占了长得像的便宜。她也一直好奇,那颗叫做“依依”的心头痣,是一朵怎样的草原之花,竟跟她一个土生土长在千里之外曦京皇城的帝姬,长得相像。
而昨夜听托雷一番稚童之语,她明白过来了,不是“依依“,是“伊伊”,西凌王心中那颗心头痣,就是云都的贺兰伊——托雷说,凤玄墨的眼睛,比他的更像镜子。真正的意思应该是,更像他父王最喜欢的那个画中之人吧,而凤玄墨与她提及过,他从小,族人皆说,他的长相随母。
所以,西凌王要娶她,图的不是儿女情爱,而是她作为曦朝公主的价值。西凌的王庭,不似曦朝那般体制繁复稳固,死了皇帝,国家照常运转,相反,西凌王的权力太大,而王庭的结构太过于薄弱。如果诚如凤玄墨所言,西凌王已经病入膏肓,过不了这个冬天,那么,如果他一死,留下一个六岁的托雷,王庭马上就会面临动荡。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能够名正言顺地匡扶少主、力压群臣、还能借外邦之力的人,虽然,她不见得是个最佳人选,但是,在眼前的局势下,却是一个没得选的选择。
“来人,将外面那个女人放下来,送到河湾对岸去。”西凌王像是默认了她的话,一边朝帐外的铁卫下命令,一边俯身将桌上那盅马奶酒递与她:“你说得很好,但只有一点,你可能有所不知,赫连族的妾室们可以尊草原共俗,夫死从父子兄弟,但大王的结发正妻,却是要陪葬的。”
哐当一声,夜云熙将刚接过手的酒盅,掉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