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晋城公安局的办公室里,姜成觉得自己肯定是上辈子亏欠了谁的,这辈子来为民服务还债来的,查个案怎么就这么难呢?一天天的,查来查去,连个被害人的姓名都不知道,为了这个案子,他的头发是没少掉。骨节分明的手指刨着自己的头发,姜成真的是觉得,自己最近的发际线有变高的趋势,再这么下去是不是要成秃子了,可不能这样,自己还年轻!
找不到有效的被害人的线索就意味着无法建立有效的时间线,没有确切的时间,凶手是有预谋地盯上她的,还是随机从路边抓来的,这些都无法得知,姜成的心里如同有一把熊熊的火焰在燃烧,火焰炽热的几乎要烧穿了他的整个胸膛,目光灼灼地盯着白板上强子的那张脸,姜成也知道强子很有可能不是犯案的人,可如果能找到强子,那距离真正的凶手就会更进一步,所以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找到强子这个人。
强子成为犯罪嫌疑人这个消息一经晋城警方发布,专案组迅速将这个消息传遍了全国,可以说一直以来都是默默无名的无名小卒的强子,这下子是他这辈子被人的最多的一次。全国的警察的视线都聚集在了这个其貌不扬的,有着小平头的瘸了右腿的男人身上。
此时此刻,已经列入警方黑名单的强子躲在一个天桥的桥洞底下,身上破破烂烂的,人虽然挺邋遢,浑身上下没一块干净的地方,头发上油腻腻的,都打结了,但是那双眼睛里还是透露着机警的光芒,由此可见,强子的精神还是不错的。
强子窝在天桥底下已经有几天了,身上一股子从垃圾堆里带来的馊味儿,这几天强子的那张脸已经上了警方的黑名单,晚间新闻也把他那张脸挂在了电视屏幕上,他的“知名度”可谓是水涨船高,可惜,这种知名度强子是躲都躲不及。
嗓子里一口浓痰吐到地下,强子趁着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从铺盖里隐藏了一整天的人,慢慢吞吞地爬起来,找了个不太显眼的地方,对着墙根儿释放了自己的生理需求。
提上裤子的那一瞬间,强子迈着八字步,摇晃着身体,收拾了跟了自己好多年的铺盖卷,背在身上,拖着那条行动不便的右腿,离开了已经栖身多天的地方,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睡了几天的桥洞,走了。
边走边骂,正是傍晚十分,天色将暗未暗,家家户户都准备开始做饭,饭菜的香味飘在大街小巷,无论强子他走在哪里,他的鼻孔里闻到的都是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儿。
饥饿感已经逐渐冲垮了强子的意识,胃里面翻腾搅和的感觉跟不好受,似乎连肠子都绕到了一起,大肠,小肠缠在一起,跟打了结一样,虚浮着脚步坐在路边,身上的背包挡住脸,把头埋在里面,路过的人都以为这是一个穷要饭的,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没有一个人能仔细停下脚步看看他的脸,只有那寥寥几人扔了几个硬币到男人面前,还有的人在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了牛奶和面包,放在男人面前,轻声嘱咐他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强子怎么可能抬头道谢,一抬头要是有人认出自己那不就完了,东躲西藏这么些天,功亏一篑,这样的事情,强子作为一个智商还算正常,而且不想坐牢的人来说是不可能做的。所以他只是闷闷的应了一声,声音也不大。
路人没有听到回音,以为强子不只是个穷要饭的,而且还是个哑巴,除了给点儿钱,买些牛奶面包,也没什么其他的办法,于是,好一会儿强子身边的人才离开。
闷着头的强子感觉到自己周围已经没有再自己的目光之后,才把那些路人送给他的牛奶面包,还有那些散碎的硬币和几张面额不大的纸币,拾掇拾掇裹到背包里,才撑着路边的路牙子站起来,一边着周围有没有人注视自己,一边贼眉鼠眼的挑着人少的地方走。
天色就在这个时候变暗了,街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马路两旁的商家也纷纷开了灯,一时间整座城市都笼罩在了一片橙黄色当中,霓虹灯闪烁的颜色映在强子的眼里,看着路边的一个数码店里,亮着的电视机,新闻频道里播音员的声音清晰的传到他的耳朵里。
强子的名字和相片再一次出现在了屏幕上,看着这则新闻,强子的脚下仿佛是生了根儿,一动不动,好在时间已经晚了,正是家家户户吃饭的时间,来往的行人都正好处在下班的时间,来去步伐匆匆,而且对于这种面容憔悴,浑身脏兮兮的乞丐,似乎也是见多了,对强子压根就没有伤心,也就不存在身份暴露这个问题。
新闻结束之后,强子的目光才离开电视,抬头看了一眼店门口的摄像头,毫不避讳的笑了,也不管有没有注意到他,背着背包继续前行。
十月底的天气,算不上寒冷,而且常年在外居住,尤其是像强子这样整天风餐露宿习惯了的人来说,只要还没有下雪,那一切就好办多了。
天桥的桥洞底下,多得是以前住的人留下的铁皮桶,往里面丢几块木头,在丢些纸壳子,点把火不是什么难事儿,而且桥洞底下有很多以前的存货。
强子挑了一个墙角,那地方挡风也挡雨,铁皮桶里的火哔哔啵啵地跳跃着。到底是经常出门在外的人,装备就是齐全,强子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个铁饭盒,牛奶的包装拆掉,一下倒了两盒进去,把饭盒放在铁皮桶上面架起来,没一会儿牛奶就热了,这个天儿,还是喝点儿热乎的好。
一盒牛奶下肚,强子终于觉得胃里面有东西了,干巴巴的面包咬到嘴里,强子从没觉得生活这么艰难,就是以前,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摔坏了右腿的膝盖,工地上包工头推三阻四,导致伤口没有及时处理,最后瘸了的时候,强子都只是认为自己还有条活路,但是现在,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做过,就想老实本分的干点活,挣点儿小钱,娶媳妇儿不说,起码能租个房子,养活自己,每天也有一口热饭吃。
现在倒好,平白惹得一身腥,早知道结局是这样,当初就不应该看在跟自己有同样遭遇的份儿上,跟那个男人成为朋友。一开始强子也没想跟他做兄弟,只是那个男人确实长得跟自己有几分相像,而且主动跟自己搭话,而且时不时地在下班之后请自己小酌几杯,时间长了,就是个陌生人,那都能生出感情来,更何况男人之间的感情向来都是在酒桌上留下的,喝酒的次数多了,感情自然就生了。
来来去去几年,强子跟着男人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到处走走停停,打工的地方多了,也就习惯了每一个地方待的时间不长,而且两个人都是孤家寡人,没什么牵挂,到处走走停停,日子过得艰苦,但也就当做是穷游了。
也不是没怀疑过,只是每次男人都有理由,在晋城的时候,强子第一次觉得累了,不想再次到处奔波了,第一次跟男人提出了异议,男人很爽快的答应了,只是强子没有想到,男人虽然在嘴上答应了自己,实际上却用行动狠狠的让强子吃尽了苦头。
所以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也不要跟底细不详的人做朋友,朋友还是要知根知底的好,要不然真出了事儿,连个哭诉的地方都没有,这不是很惨么?
即使是到了现在,强子躺在冰冷潮湿的地上,依旧不知道这几年带着自己到处跑的那个男人的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家住在哪儿,家里还有什么人,倒是自己的家事,底细,让男人一来而去在酒桌上套了个干净,丝毫不落地让他全都知道了。
现在想起来,自己就是个背锅的,没有东窗事发的时候,两个人好的就跟亲哥俩似的,案发之后,自己就是个顶包的,别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就算自己真的有参与其中,最终的罪魁祸首还不是那个男人,他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
侵犯人家黄花大闺女,把人杀了不说,最后还给人家焚尸了,让那些姑娘最后连个全尸都没留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也真的做的出来。
贴着冷冰冰的墙面,强子实在是觉得睡得不舒服,任谁想,已经快要入冬的天气,住在室外,衣服也没有几件,本来就穿不暖,就靠着这么一个一会儿燃一会儿灭的火桶,纵使是钢筋铁骨也挺不住。
跟锅贴一样,两面煎,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火桶里面的火都已经灭了,剩下一堆灰烬,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些纸盒子,点着了火,把昨天别人给的剩下的牛奶热了一下,咕噜,咕噜灌到肚子里,胃里就跟火烧着了一样,灼烧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