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这是哪里?”
迷糊中,郑炜苏醒过来,后脑那儿还隐隐作痛,而这时,他发现自己被双手反绑在一张椅子上面,双眼被蒙上黑布,好端端地过着饭来张口的日子,怎么突然就被打晕又带到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一时间适应不过来。
郑炜脑子快速运转,回想着这一切,记起了在酒店前得罪省长、市长的事情,记起了在牢穴里的日子,渐渐地记起了之前的事情,难道终于要执行死刑了吗。想到这里,郑炜的心也就定了下来,打着哈哈道:“喂喂喂,俗话说,做只饱鬼好上路啊,我现在又饿了,行行好,反正都喂了我那么久,再让我吃一顿吧。”
郑炜说话期间,头上的黑布被人猛地扯掉,然后听到有人冷笑着说:“嗬,你还真的只知道吃了?!”
又是一阵强光,如今,无论什么光,都让郑炜那双久居黑暗的眼睛非常难受,郑炜低着头紧闭着双目躲避着光线的照射,可耳朵却听得清清楚楚,还是那讨厌的声调和语气,说话的人正是李俊,郑炜当即破口大骂:“好你个李俊,又想耍什么花招。”
对方没有回答,待郑炜的眼睛慢慢适应了周围的灯光,慢慢张开的时候,发现前面坐着一个胖子,他也被人反绑在一张椅子上面。郑炜张开口,正想说什么,看着眼前人的动作和自己一致,眼神也有几分熟悉的感觉,才发现那是一面镜子,镜子中的人就是自己,而自己却已经肥了好几圈,连那原本干瘦的面庞也成了个圆球,油光满面,色泽红润,差点儿就认不出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那样子不禁有些好笑。
“怎么样,连你自己也认不出自己了吧。每一顿大鱼大肉的过瘾不,看,你现在的样子,说你不富贵,谁信?”
“李俊,你这厮到底又想怎么样。”
“我再问你一次,加入我不,加入了,你以后就可以真真正正地富富贵贵!”李俊一边说,一边把一支手枪对准郑炜的头颅。
“放屁,要杀要剁悉随尊便,老子我绝不与你同流合污!”郑炜闭上眼睛,慷慨就义的样子。
‘砰’李俊叩响了手枪的扳机,口中幽幽道:“你死了。”
许久,郑炜缓缓睁开眼睛,发现李俊翘着腿就坐在自己对面,怎么,自己不是已经中枪而亡了吗,使劲摇了下头,没有什么不适,再看看放在桌子上的那跟手枪,冷冰冰的,根本就没开过火,原来刚才只是一发空枪。郑炜一下子找不着北,恶狠狠地望着李俊又想发飙。
这时,李俊看出了郑炜的心思,递上了一份报纸,上面赫然刊登住一则报道说郑炜已经被正法,还附了一张图片。图上的尸体那身材肥肥的和如今的自己还真有几分相似。
郑炜更莫名其妙了,看着李俊。李俊这时,当着郑炜的面,给手枪装上一颗子弹,然后用这支手枪又再指着郑炜头领问道:“同流合污?没错,我手段卑鄙。但是,为非作歹又怎么着,不择手段又怎么着,只要能成事,还在乎什么过程。如今,你已经被正法,全世界都以为你死了,我现在把你杀了,根本就没人会知道、没人会理会。你好好想想,你即便有一身抱负又如何,人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可以创造出一个新世界,但是手段绝非光彩。好了,我最后问你一次,加入我不,是要生还是要死!”
李俊直瞪着郑炜,郑炜也望着李俊,两人四目相对,郑炜许久才吐出几个字来:“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见着郑炜态度缓和,李俊送一口气,他放下手枪,坐下来跟郑炜说:“知道那个替你去死的人是谁吗?”
“我哪知道是谁。那他为什么要替我去死?”
“这个人叫宋常贵。是个痴呆儿,弄死他,轻而易举。”
“人家痴呆你就可以顺便杀人了吗”看着李俊把杀人的事情说得轻描淡写的样子,郑炜心里不寒而栗,他望着李俊许久才继续说:“那你救下我是什么目的。”
李俊没有回答郑炜的问题,自个儿继续说:“宋常贵这个人你可能不认识,但是他的母亲你应该听说过吧,她叫宋霓妮。”
宋霓妮,这个人郑炜确实早已耳闻,当年的花都一绝,是唯一一个可以在全国选美大赛中蝉联花城花魁的女人,而且足足连任了十届,这个奇女子直到8年前才被后起之秀给排挤掉,但是她曾经创下的成绩已经空前绝后,可谓是个不少的传奇。郑炜流连在各大城市的时候,街头巷尾,上一辈子的男人对这一个名字无不不津津乐道,现在亦是如此。
“你是说那个花城花魁?想不到这个奇女子还有个儿子啊。”郑炜只听说过这女人的一些小道消息,从来就没听闻过她的生活及状况,不禁有点小惊讶。
李俊接着说:“还有很多事情是你不知道的,那个宋霓妮,她不仅生得一副惊艳的容貌还张着一颗权术的心肠。起初,她确实是靠着自己的美艳夺得殊荣,而后她便藉此走进了权贵们的圈子当中,她投怀送抱,跟了好几位重要的领导人,为自己谋得了相当的金钱和地位。再后来的九年,花魁之选亦成了腥风血雨的地方,她为了蝉联,用各种办法操控比赛、**评委、打击竞争者,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好让她的名声不断攀升。她道听旁说,为了对抗年龄留住容颜,甚至乎饮用少女鲜血、用少女鲜血沐浴,为此杀人无数。”
“原来吸血鬼夫人的事情是真的啊!”听到这里,郑炜惊讶得叫了起来。
李俊没搭理他,接着说:“最后,她终究还是敌不过岁月摧残,年老色衰还染上了一身怪病绝症,从此没人敢碰,这才逼着她隐退。她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心里一直记掂着自己那个痴呆的儿子,那个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的痴呆儿子。倘若自己撒手西去,那么儿子必定得遭受最残酷的后果。她不甘心,这些年,她变卖所有家产,出动了所有的关系,终于为儿子谋得了一县之长的席位,而且有个心腹管家辅助,可以确保他安度余生。”
李俊说着说着,从身后又拿出一另一份报纸递到郑炜面前,他幽幽道:“不过,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想不到宋常贵居然独自驾车出游,果然,撞上了山坡,车辆损毁,人受了重伤,面目全非,现在正在进行急救还没度过危险期!”
郑炜看了看那则‘特级贫困县,梅穹县县长宋常贵为县民谋幸福,驱车赶往市内求补助途中惨遭车祸,生死未卜。’报道,又看了看那篇‘****,杀人犯郑炜今晨于北角市场被公开枪决。’。突然恍然大悟,一股寒气从后脊梁一直往上涌,他战战兢兢地对李俊说:“这、、这都是你策划制造的事端,而你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可以冒充宋常贵?!”
李俊给郑炜送了绳索,慢悠悠地坐到对座,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徐徐吐出:“你不是说过,你有能力改变一个社会吗,如今机会来了,宋常贵县长。”
“可是,你的手法未免太残忍了吧!”郑炜看着李俊冷酷的面孔,越发觉得陌生,到底他经历过什么,到底他是如何练就出如此一副麻木不仁的样子。
李俊盯住郑炜,又吐了一口烟说:“我说过,只要能成事,根本没有人会在乎你的过程,即便手段再凶残,人们也只记得你的好!现在,只要你再受一点皮肉之苦,稍微改变一下容貌,你便可真真正正地成为宋常贵,而后,整个梅穹县的命运就会掌握在你手中,怎么样,做还是不做!”
事已至此,郑炜亦没有了退路,想着自己还可以藉此拯救一县之民,干脆就应承下来。遂接受了李俊的建议。